年份 | 協議簽署國別 | 協 議 名 稱 |
1983 | 亞美尼亞、阿塞拜疆、澳大利亞、中國、朝鮮、梵蒂岡、印度、印度尼西亞、哈薩克斯坦、吉爾吉斯斯坦、老撾、馬爾代夫、蒙古、尼泊爾、菲律賓、韓國、俄羅斯、斯里蘭卡、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庫曼斯坦(20) | 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承認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和學位的地區公約書的協議 |
1988 | 斯里蘭卡 |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互相承認學位及其他教育證書相當的協定書 |
1990 | 保加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保加利亞人民共和國科學和高等教育部關于相互承認文憑、學位和證書的協議 |
1991 | 阿爾及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阿爾及利亞民主人民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證書、學位和職稱的協議 |
秘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秘魯共和國政府關于互相承認高等學校的學位和學歷證書的協定 |
1992 | 毛里求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證書、學位和職稱的協議 |
1993 | 烏茲別克斯坦 | 中國國家教育委員會與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高等和中等專業教育部關于相互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高等院校及其科研機構頒發的高等教育學歷證書(文憑)及學位的協議 |
1994 | 喀麥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喀麥隆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文憑、職稱和學位證書的協議 |
1995 | 羅馬尼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羅馬尼亞教育部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文憑和學位證書的協議 |
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俄羅斯聯邦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
1997 | 埃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教育委員會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國高教部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
匈牙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匈牙利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
1998 | 烏克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烏克蘭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
蒙古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蒙古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
2000 | 白俄羅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白俄羅斯共和國政府關于互相承認學位證書的協議 |
2002 | 吉爾吉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證書的協議 |
德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關于互相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議 |
2003 | 英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及托管政府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協議 |
法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法國青年、國民教育和科研部高等教育學位和文憑互認行政協議 |
澳大利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澳大利亞政府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議 |
新西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新西蘭教育部關于在高等教育領域內相互承認學歷和學位的協議 |
2004 | 中國香港 | 內地與香港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的備忘錄 |
奧地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奧地利共和國政府關于互相承認高等教育等值的協定 |
2005 | 荷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荷蘭王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證書及入學的協議 |
加拿大(安大略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安大略省關于相互承認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
加拿大(魁北克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和文憑的合作協議 |
葡萄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證書的協定 |
意大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意大利共和國政府關于互相承認高等教育學位的協議 |
2006 | 愛爾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愛爾蘭政府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學歷證書的協議 |
墨西哥 | 墨西哥合眾國公共教育部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關于簽署《中墨學歷學位互認協議》工作的諒解備忘錄 |
哈薩克斯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和學位證書的協定 |
瑞典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瑞典王國政府關于高等教育領域合作的框架協議 |
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愛德華王子島省關于相互承認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由部長代表與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由省長代表關于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后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
加拿大(薩斯卡徹溫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薩斯卡徹溫省關于相互承認高中后學歷、促進學術、研究交流及學生交換的諒解備忘錄 |
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新不倫瑞克省關于相互承認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
2007 | 丹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丹麥王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位的協議 |
西班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西班牙王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學歷學位的協議 |
泰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泰王國教育部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定 |
加拿大(艾伯塔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艾伯塔省關于相互承認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
加拿大(曼尼托巴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曼尼托巴省關于相互承認高等/高中后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
加拿大(諾瓦斯科舍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加拿大諾瓦斯科舍省關于相互承認高等和高中后教育的諒解備忘錄 |
法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法國高等教育和科研部關于高等教育學位和文憑互認方式的行政協議 |
2008 | 新西蘭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新西蘭政府關于在高等教育領域內相互承認學歷和學位的協議 |
古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古巴共和國政府關于高等教育學歷、文憑、證書的互認協議 |
韓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大韓民國教育科學技術部關于高等教育領域學歷學位互認諒解備忘錄 |
2009 | 越南 | 中越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定 |
菲律賓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菲律賓共和國政府關于相互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議 |
2010 | 墨西哥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墨西哥合眾國關于為學生繼續學習而相互承認學歷、文憑、學位的協議 |
拉脫維亞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教育部和拉脫維亞共和國教育和科學部關于互相承認高等教育學歷和學位的協議 |
2011 | 馬來西亞 | 2011年4月,溫總理訪問馬來西亞期間,兩國簽署了《學歷學位互認協議》 |